公共安全联络委员会


如欲提出投诉,请填写以下表格:


博天堂官方网页委员会

格兰谷州立大学公共安全联络委员会是 格兰谷州立大学警察的监督委员会 部门. 该委员会是根据第120号法令设立的 密歇根州1990年的公共法案. 它的主要 职能是考虑市民对警务人员的不满 或因此类行为或不作为而引起的GVSU警察局 有关人员或部门. 委员会可以准备和制定 博天堂官方网页这些不满的建议,包括建议 对被发现的警务人员采取纪律处分 对不当行为负责. 这些报告应提交给 格兰谷州立大学校长,并给副校长一份副本 财务和行政总裁.

委员会由提名和选举的个人组成 全体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大学. 小组由大学校长决定. 委员会将至少包括两名学生和两名教员 成员和两名不是教员的工作人员 也不是警察局的. 警察局长将担任 当然委员及无投票权委员. 任何代表不得在委员会任职 与任何一名雇员有监督或私人关系的委员会成员 警察部门的官员或职员. 

应尽一切努力以非正式的方式解决不满 警察局. 如果申诉人没有找到 此程序可接受,投诉人可取得正式投诉书 投诉表格,由人力资源部或 点击这里.

根据这些规定向委员会提出的所有申诉和报告 委员会应对程序保密. 委员会不会公布有关申诉的信息 成员,除非在本程序中另有规定或根据 由具有有效管辖权的政府机构提出的适当请求 根据有效的法院命令或他/她的法律顾问.

  1. 不满应使用委员会的书面形式提出 标准申诉表格. 投诉人可以获得一份正式的 投诉表格,由人力资源部或 点击这里.
  2. 投诉人填写表格,列出被指控的类型 罪行,被指控的罪犯的姓名,以及有关的具体事实 被指控的罪行(例如.g.,时间,日期,地点). 原告 必须在投诉表格上签字吗.
  3. 投诉人向人事部门提交书面投诉 资源部或警察局. 提交的申诉 对这些部门应当及时向委员会报告.
  4. 公共安全联络委员会将召开会议,检讨 投诉. 委员会将审查投诉和申诉 附带的事实或情况,以初步确定是否 投诉需进一步调查.
  5. 需要调查的,公共安全联络处 委员会将(i)将申诉提交委员会主任 警察,或(ii)协调自己的调查. 原告 我们会通知并咨询被指控的罪犯 委员会的决定,当投诉涉及学生时, 如有必要,将通知学生主任和其他个人.
  1. 推荐
    A.  委员会可以提出它收到的申诉 由投诉人直接向警察局长投诉,警察局长应 进行调查和审查,按照 大学政策及程序. 委员会可对《博天堂官方》进行补充 有任何具体建议、建议或关切的转诊 它在待调查的问题方面已经取得了进展.

    B.  委员会可在任何时候提出要求,并由主任提出 警方应就任何案件的进展提供一份临时报告 调查投诉. 报告可以是口头和/或书面形式.

    C.  在调查和审查完成后 投诉后,警务处处长须向 委员会. 报告应包括所采取步骤的摘要, 调查结果和结论,采取的任何行动,以及解释 任何不合理的延误. 报告可以是口头和/或书面的 写作. 委员会可以接受该报告为最终报告,也可以提出要求 请警察局长进一步调查并提交另一份报告 报告,也可以自行进行进一步调查.
     
  2. 委员会的审议
    委员会可自行就任何申诉进行听证 提交给它.
    A.  在进行这样的听证会时 委员会可以:
          -质疑任何指挥官相信 掌握与听证有关的情况,并进行指挥 官员将被要求及时与委员会会面 指导和报告他或她的行为和任何基础 采取的行动或作出的决定; 
          -询问任何官员 相信有与听证会相关的信息,等等 官员将被要求及时与委员会会面 时尚,与大学的条款一致 agreement with the Police Officers’ Association of 密歇根; and
         -在审议期间从任何地方寻求信息 它认为适当的资料,以便委员会得出结论.

    B.  如果警察局长反对听证会,局长 可以向委员会提出反对意见吗. 如果,收到后 委员会的回应是,警察局长继续反对, 主任可以向财务副总裁和 政府. 如果副总统支持上诉,那么 此事将提交大学校长作出决定.

申诉调查完成后,由委员会负责

  1. 可以决定不采取进一步行动,并通知所有人 受该决定影响的人; 
  2. 应拟备一份载有指控陈述的报告; a list of alleged policy violations, and a statement of findings; and
  3. 应报告其调查结果,包括任何有关的建议 对任何警务处人员的纪律措施; 致大学校长. 一份副本也将转发给 财务和行政副总裁. 没有任何这样的部分 包含提供给的机密信息的报告 委员会应当向社会公开. 大学校长应 审查报告,并向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 事. 报告和建议的副本将转交给 警察局长.

这些程序必须由大学法律顾问办公室审查 并由大学校长批准. 如果委员会提议 程序,只有大学校长可以接受或拒绝. 



最后一次修改是2018年12月14日